来源:甘肃三积新型材料有限公司 时间:2024-12-10 06:59:52 [举报]
干混砂浆应按产品说明书的要求加水或其他配套组分拌合,不得添加其他成分。 干混砂浆拌合水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JGJ63-2006《混凝土用水标准》中对混凝土拌合用水的规定。 干混砂浆应采用机械搅拌,搅拌时间应符合产品说明书的要求外,尚应符合下列规定: ①采用连续式搅拌器搅拌时,应搅拌均匀,并应使砂浆拌合物均匀稳定; ②采用手持式电动搅拌器搅拌时,应先在容器中加入规定量的水或配置液体,再加入混砂浆搅拌,搅拌时间宜为3~5min,且应搅拌均匀。按产品说明书的要求静停后再拌合均匀; ③搅拌结束后,应及时清洗搅拌设备。 砂浆拌合物应在砂浆可操作时间内用完,且应满足工程施工要求。 当砂浆拌合物出现少量泌水时,应拌合均匀后使用。
干混砂浆(预拌砂浆)的施工应用 1/应用范围 干混砌筑砂浆适用于砌筑工程;干混抹灰砂浆适用于抹灰工程;干混地面砂浆适用于地面工程(包括屋面)。 2/加水拌合 加入的水应符合国家应用水标准。不得使用受过污染的水。
是部关于预拌砂浆方面的综合性行业标准,分别对湿拌和干混这两类l8个品种砂浆进行了详细的规定。本次编制工作通过大量的试验研究及广泛的调研、征求意见,提出了湿拌砂浆和干混砂浆的性能指标,并参考国内外的标准规范,确定了砂浆保水性和拉伸黏结强度的试验方法。对抹灰砂浆提出了抗压强度、保水性和拉伸黏结强度的要求;对砌筑砂浆提出了抗压强度、保水性和砌体强度的要求,以满足相关国家标准规范的要求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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